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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,劳动者只能先通过仲裁维权吗

来源:新疆劳务网 时间:2019-11-22 作者:新疆劳务网 浏览量:

问:

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,劳动者只能先通过仲裁维权吗?

答:

不是。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,除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外,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:

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,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。

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、工伤医疗费、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,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,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。

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,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,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,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。

参考法规: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0

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16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3

操作提示:

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,劳动者持有工资欠条的,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直接起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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