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
公司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?
答
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,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。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,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,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新疆劳务每天与您分享最新招聘信息
合作电话:0991-3705383


CopyrightC 2009-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疆劳务网 新ICP备16003221号
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洞庭湖路89号绿谷国际商务区绿谷金融中心402号 EMAIL:969810472@qq.com
Powered by HSWY.